一、本研習依教育部「110年度自造實驗室(Fab Lab)營運推廣計畫」辦理。 二、研習日期:110年5月20日(星期四)9:00至16:00。 三、實施計畫如附件,敬請各校協助宣傳本活動並鼓勵教師參加,並請貴校惠予錄取教師公假參加。 四、報名方式:請至網頁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Nn9bYvTnBXRFa5MWA)。 五、注意事項:為落實防疫措施,請前來參與之教師務必配戴口罩並配合本校量測體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