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75
  • slider image 267
  • slider image 266
:::
轉知 曾淑萍 - 輔導室 | 2021-07-01 | 點閱數: 300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0年6月28日府社保護字第110022330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加強宣導,學校人員於知悉旨揭保護事件後,應運用衛生福利部關懷E起來(網址:https://ecare.mohw.gov.tw/)通報至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而非撥打113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