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108年9月9日(108)台癲協字第019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在學的癲癇朋友,能不畏懼疾病的困擾,努力完成學業,特設此項獎、助學金。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8年10月21日止,施行辦法詳見報名網站http://www.epilepsyorg.org.tw。
四、若符合資格且欲申請獎、助學金者,請自行至協會網站下載所需表格,填妥申請表格,並備妥相關文件後,於108年10月21日前郵寄至社團法人台灣癲癇之友協會(以郵戳為憑)。送件者經審核通過,由本會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會網站,並於109年1月4日本協會年會上公開頒獎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