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縣11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辦理。
二、研習日期及地點:112年11月22日(星期三)至11月24日(星期五)假彰泰國民中學講演廳辦理。
三、參加對象:本縣國民中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有意願擔任執行校園性別事件行為人8小時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之教師(以非同時為輔導人員優先錄取,曾為行為人者則勿參加)。
四、參加研習人員請於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前逕行上網報名,參加研習教師暨相關工作人員及全程參與人員教師研習時數18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