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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汪育如 - 教務處 | 2023-10-30 | 點閱數: 75
一、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於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89號函知,並於招生官網公告,因應疫情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或社區服務,「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調整為服務時數每滿4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28小時)。且僅適用參加111學年度及112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合先敘明。
二、 113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恢復原採計原則,服務時數每滿8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56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