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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秋琪 - 教師研習 | 2019-12-18 | 點閱數: 419

一、依據法官學院108年12月11日官院教和字第1080002295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營之參加名額,合計160人,以未曾參加106、107、108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之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為限。如曾參加過任一期(包括初階或進階課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者,請勿報名參加。
三、研習時間及地點:
(一)研習時間:109年2月3日至2月5日。
(二)研習地點:法官學院3樓國際會議廳(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四、報名時間訂於108年12月27日9時至109年1月4日17時,請逕至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或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正取160人,備取30人,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