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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秋琪 - 教務處 | 2019-12-18 | 點閱數: 412
一、 依據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與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複選審查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案在獎勵針對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並致力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之卓越教學團隊。
三、 本初選活動於109年2月25日假平和國小辦理,請有意參賽之教學團隊於109年2月17日前完成報名,並於109年2月21日前繳交參賽方案,相關內容請詳閱計畫。
四、 參加「108學年度學校特色課程暨卓越教學亮點學校發展拔尖亮點計畫」遴選出之績效教學團隊,請務必參加本初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