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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陳秋琪 - 教務處 | 2024-06-06 | 點閱數: 62

一、依據彰化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 立辦法辦理。

二、本府委由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 辦理旨案,在專業及保密原則下,提供專業諮商服務,以 健全教師心靈。

三、本案補助本縣所屬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 教師每人每年申請5次為限,但有特殊需求者,經評估後得 增加至8次。倘教師已達補助次數上限,仍有意繼續參與支 持服務,得由教師自費參加。

四、請協助轉知貴校教師知悉及善加利用或經教師同意後協助 申請,貴校得於教師課餘時間核予公假(課務自理)前往。

五、有意申請旨揭支持服務者,請填寫申請表(得至本縣教育 處新雲端「業務專區—教師諮商輔導支持專區」下載) 後,寄至電子信箱human@cc2.ncue.edu.tw,國立彰化師範 大學社區心理諮商及潛能發展中心(電話:04-7289258,可 留言)收到申請表後,將聯繫申請人。

六、檢送113年度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申請表及宣傳海報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