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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事由:請依表列之日期返校打掃,說明如下:
- 請於規定當日8:20準時在學務處中廊點名、集合,並聽候清掃工作的分配;早餐請在入校門前食用完畢。(打掃時間約8:30-10:30)
- 請一律穿著運動服,自行車則以班為單位整齊擺放在各班腳踏車車棚;請自備飲用水及毛巾。
- 認真完成打掃者給於2小時志工時數,(當日無法來者可自行找有返校打掃班級時間補掃,如未完成返校打掃將於開學後留第八節愛校服務) 。
- 如有需服務時數者,也可至學務處登記可返校打掃時間,如不需時數者,累計三次也可改記嘉獎乙次,以茲鼓勵。
- 返校當天如天氣不佳,遭逢大雨或颱風,因安全考量則無需返校打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