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加強宣導騎乘自行車道路安全規定如下:
(一)騎乘時應戴腳踏自行車專用安全帽。
(二)騎乘時注意鞋帶長度是否恰當,未綁好鞋帶或褲管太長、太寬,容易捲入齒盤、鏈條或曲柄造成危險。
(三)夜間騎乘時,應開啟燈光,應穿著顏色鮮豔或具反光性的衣著,在車架或擋泥板上貼上反光片。
(四)禁止附載坐人。
(五)行進間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
(六)人車共道請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七)不可騎乘於快車道、人行道、騎樓。
(八)禁止單手或放手騎乘。
(九)禁止併排騎乘。
(十)禁止道路上競駛。
(十一)禁止雨天撐傘騎車。
(十二)若遇十字路口需要左轉,應在待轉區等候,以兩段式轉彎。
(十三)腳踏自行車駕駛人如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時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執行罰鍰。
二、有關自行車交通安全教育相關資訊與教材,可多運用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自行車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