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係為辦理110年公教人員退休金預算籌編,請本校查填申退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資料;另為避免上開人員於彰化縣政府經費編列後復撤銷退休申請,影響相關預算執行,請確實轉知貴管人員審慎考量退休意願及希領退休金種類後方予申請,倘因故不及於預算編列前提出者,除本人重大傷病無法工作或特殊原因外,將俟110年度末財源狀況整體研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