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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汪育如 - 升學資訊 | 2020-11-19 | 點閱數: 266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1月16日新北教中字第1092178379號函辦理。

二、110學年度基北區免試入學服務學習時數採計期程為107學年度上學期至109學年度上學期(依學年度上下學期起迄月份計算,上學期為當年度8月1日至隔年度1月31日;下學期為當年度2月1日至7月31日),連續5學期選3學期,每學期完成6小時,可得5分,上限15分。

三、非應屆畢(結)業學生服務學習時數採計,除上開採計時間外,亦得選擇國中在學期間前5學期選3學期進行採計。

四、轉入基北區就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

五、跨就學區學生(含歸國學生及外派子女),如因申請變更就學區需繳交「戶口名簿影本」為證明文件者,應於110年4月26日前完成設籍基北區,其採計之服務學習時數,需於110年1月31日前完成認證。